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,经数学科学学院党委预审,函外调材料审查合格,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党员。现公示如下: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所在支部 |
1 |
徐紫怡 |
女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2 |
胡坚 |
男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3 |
殷颖 |
女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4 |
杨嘉南 |
男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5 |
竺巧玲 |
女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6 |
黄新宇 |
男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7 |
周丽 |
女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科学研究中心支部委员会 |
8 |
徐嘉钰 |
女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数学专业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|
9 |
邸世强 |
男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10 |
王浩然 |
男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11 |
周意诚 |
男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12 |
张茜 |
女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机关教工支部委员会 |
13 |
翦英勇 |
男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|
14 |
蔡景轩 |
男 |
中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应用数学专业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|
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可于7日内(10月8日—10月14日),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院党委反映。单位反映问题的,须加盖公章;个人反映问题的,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,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对故意诬陷他人的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公示受理部门:数学科学学院党委,玉泉校区工商楼200-5室,电话:0571-87953748
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
2019年10月8日